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

功德迴向的新一思索



 


功德迴向的新一思索


 


最近對於功德迴向有了另一種看法,比如說,對於往生過世的人,我們做功德、誦經迴向給他,他是否能得到?答案是可以的,只不過須審合他生前有無善事而說他得多或得少。
      
如沒有做善只做惡那麼他得的功德就很少,如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說:「命終人七分獲一」。[1]
      
但如果他生前做了很多利益別人的善事,那麼他就能夠得到很多,如《增壹阿含經》中說:「昔有國王以法治化未曾有枉,設有人民住此王境界歎王功德、思憶不忘者,王身在天上增六事功德。[2]因為這個國王做了很多讓人讚嘆、思憶不忘的善事,所以當大家感恩他所做的善事的時候,此國王就會增加他自身的功德。
      
所以,迴向給往生的人,他於功德的得多得少還是要從他自己生前的做多做少而論。這樣也比較符合因果關係。
      
唯有無私、無我的奉獻才是得到最多利益的人,這或許也是為什麼菩薩能從利他中完成自利的理由吧!(圓融)








[1] 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卷27 利益存亡品〉:「「復次,長者!如是罪業眾生,命終之後,眷屬骨肉,為修營齋,資助業道。未齋食竟,及營齋之次,米泔菜葉,不棄於地。乃至諸食未獻佛僧,勿得先食。如有違食及不精勤,是命終人,了不得力。如精勤護淨,奉獻佛僧,是命終人,七分獲一。是故,長者!閻浮眾生,若能為其父母,乃至眷屬,命終之後,設齋供養,志心勤懇,如是之人,存亡獲利。」」(CBETA, T13, no. 412, p. 784, b20-28)




[2] 《增壹阿含.10經》卷3238 力品〉:「世尊告曰:「使大王當延壽無窮,以法治化,莫以非法。諸有以法[1]化者,皆生天上善處,正使命終之後,名稱不朽。世人所傳云:『昔有國王以法治化,未曾有[2]枉。』設有人民住此王境界,歎王功德,思憶不忘者,王身在天上,增六事功德。云何為六?一者天壽,二者天色,三者天樂,四者天神足,五者天豪,六者天光。是故,大王!當以法治,莫以非法。我今[3]日身中有此功德,應受[4]人恭敬禮拜。」」(CBETA, T02, no. 125, p. 724, c29-p. 725, a9)



1 則留言:

  1. 〝法〞隨『法』行!2011年2月14日 下午3:02

    <p>很有說服力的說法喔!</p>
    <p>謝謝法師!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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