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

佛法的「如實」觀



 


 


佛法的「如實」觀


 


釋開仁


 


一、前言


 


      在龍樹的諸多著作當中,若依性質加以劃分,可分為二大類:一是抉擇甚深義;二是闡發菩薩廣大行。《中論》即是詮釋甚深空義的一部論。它的主軸思想,無非在宣揚佛法的特質──無我緣起,在在處處在破斥教內外一切背離佛意之言論,而重暢佛陀正覺本懷!


      然要契會佛陀之正覺內容,則必須通過思惟觀察,乃至透過現觀(abhisamaya)經驗的印証,來肯認佛法之真實不虛,繼而才有能力去從事利益眾生的工作。為什麼一定要這些過程呢?《雜阿含經》卷28788經」(大正2204c)說的好:


        假使有世間,正見增上者,雖復百千生,終不墮惡趣。


       我想,不管是二乘聖人,或是求無上菩提的菩薩,此「正見」是自始至終所不可或缺的根本要件,要不然,即可稱之為相似佛法。


「正見」,到底正見是什麼?佛曾說過:「見緣起即見法,見法即見佛」要正見緣起法,才是真正名為見法。在佛陀教法中,正見是先導,也是最後的完成。由斯可知,整個解脫道,實可以正見統攝起來。


在經中,正見又名正觀。觀五蘊無常、苦、無我,更是古老的教說。在龍樹的《中論》中,<觀法品>是正觀五蘊的內容。從觀察中可以獲得佛法中的現証或現觀經驗,這體証真實法的智慧,《中觀》稱為「無我智」。而「得無我智者,是則名(如)實觀」,也因為這樣,所以筆者有意探討佛法中的「如實」義,証得「如實」觀的方法論等問題,以便使自己在未來的修道中,有一正確的指標與目的。


 


二、佛法中的「如實」義


 


      佛教是信智合一的宗教,它不但是情感上的一種仰信而已,更是一種「以智導情」的理智宗教。這在《雜阿含經》卷8233經」(大正255b)有說:「我不說一法不知不識,而得究竟苦邊」。另《中阿含經》相應品(54)<盡智經>(大正1490a)亦說:「有知有見者,便得漏盡」。


      佛法的修行,最重要的,是具足如實智(或無我智、勝義智)。如實智見(yathAbhUta-JANadassana)在經中,通常都是依觀察「蘊處界」無常、苦、無我中而建立,因為探究佛法的核心,不外乎是對於生命之流的一種觀察與體驗,也可說是徹底的生命哲學。假使忽略了有情本位的立場,便是破壞佛法的根本立場。


      如實知見,其實即是表示證智的體驗,如《雜阿含經》卷9251經」(大正260c)說:「如實知,見,明,覺,悟,慧,無間等(現觀),是名為明」。佛法中說的如實知,「如」是不異義,也就是如實;「實」是真實不倒義;「知」是遍知義(是知而能斷的意思)。修行人能如實遍知苦,必然能斷苦集,現証苦滅及修習苦滅之道,最後達成了解脫生死的目的。《成實論》卷16說:「如實知故名智。」(大正32366a


      在《中觀》<觀法品>所提及的「觀」,即是現觀,或正觀,就是悟入如實相的實相慧;抉擇正法的有漏聞思修慧,隨順無漏般若,也稱為正觀。龍樹的中觀學,本意即在此。所以才會說:三乘聖者的中道行,皆以出世的正見為主導,依正見而有信解,依正見而後能修行趣証,就是悟証了以後,也還是不能離此正見的攝導。


      在古老的契經中,對佛法的「真、實、諦、如」義,有二處說到:一是在明緣起處;二是在明四聖諦處。首先,在《雜阿含經》卷12296經」(大正284b)明緣起義時說到:


此法常住,法住、法界。…此等諸法,法住、法空、法如、法爾、法不離如,法不異如,審諦真實不顛倒。


      經義是說緣起法中前後為緣的關係法則,是法爾如是必然不謬的。所以,在表詮方面,說它「是真、是實、是諦、是如」;在遮遣方面,說它「非妄、非虛、非倒、非異」。


      另,在明四聖諦處,對此「真實諦如」有如斯的描述,如《雜阿含經》卷16417經」(大正2110c)說:「如如,不離如,不異如,真、實、審諦、不顛倒。」


      經中對法性會這樣說,並非表徵某法有真實自性。這是說:緣起因果法則是「此有故彼有,此無故彼無」的,不因時空而有所增減,它確確實實是如此不謬。這裡所說的因果必然理則,就是緣起支與四聖諦。緣起與聖諦是確實、必然性的因果法則,是事理的正確判斷,是理智與對象的一致。一位修行者若果能見其如此,即可謂所証與法的真相完全吻合,沒有一點錯誤,這就是(如)實相、真理。


      另,想提的就是,優波毱多的《理目足論》。此論雖沒有傳譯,但在婆藪跋摩(Vasuvarman)所造的《四諦論》引有《理(目)足論》四則。其中一則,即闡明何謂正見?如《四諦論》卷4(大正32394c )說:


《理足論》說:由境正故智正,不由智正故境正。有為有流相相應故,一切唯苦。決定知此,是名正見。


這裡的意思是說:認識的是否正確,並非由於主觀,而在乎能符合客觀的真相。對於境界,賦予客觀的實在性;如苦,不是主觀的想像為苦,正由於有為有漏相是苦的,這確乎近於初期佛教的思想。初期大乘的《大品般若經》〈問乘品第十八〉也有類似的說法,如說:


何等名自法自法空?諸法自法空,是空非知作、非見作,是名自法自法空。(大正8251a)


這種實相的詮釋,龍樹在《大智度論》也有說到:


問曰:如、法性、實際,無為法中已攝,何以復更說?答曰:觀時分別,說五眾實相:法性、如、實際,又非空智慧觀故令空,性自爾。


另外,在卷86(大正25662c)則有定位此實觀所處的道階為無生法忍位:


問曰:若入不生不滅,不生不滅即復是常,云何得離常顛倒?


答曰:如無常有二種:一者、破常顛到,不著無常;二者、著無常生戲論。無生忍亦如是:一者、雖破生滅,不著無生無滅故,不墮常顛倒。二者、著不生滅故,墮常顛倒。真無生者,滅諸觀語言道斷,觀一切法如涅槃相。從本已來常自無生,非以智慧觀故令無生得是無生無滅畢竟清淨,無常觀尚不取,何況生滅!如是等相,名無生法忍。


又《中論》<觀法品>中,對真實不思議的實相,說的更為徹底,如卷3(大正3024a )說:


諸法實相者,心行言語斷,無生亦無滅,寂滅如涅槃。


佛法中的如實義,主要彰顯諸法的普遍理性,能通達此實相者,即名為初入法者,經中稱為「知法入法」、「得淨法眼」,或廣說為「生眼、智、明、覺」。〔《雜阿含經》卷15379經」(大正2103c )〕


       凡聖之別,即以此如實智(或勝義智)區分。有,就是聖者;沒有,就名凡夫。這定義原是古老的,不過,在後來初期時期的經論,則把智慧分作「十一智」,如《摩訶般若波羅蜜經》卷1(大正8219c )說:「法智、比智、他心智、世智、苦智、集智、滅智、道智、盡智、無生智、如實智」。前十智三乘共有,最後的「如實智」則唯佛所獨有。此種分別,顯然的與古老的契經義,有些許差異了!


       若約三苦來說,見空性理即可說是見到「行苦」,確確實實的體驗到諸行的無常、無我、緣起之性,不再迷惑於這世間的顛倒相對中。如《成實論》卷15(大正32363b)說:「未証泥洹寂滅相時,不得行苦。」意即在此吧!


 


三、「如實」觀的方法論


 


佛法雖浩如湮海,若就斷我我所根本煩惱而言,其實也不離「蘊處界」。《大毘婆沙論》對此說的尤其貼切,如卷7(大正2734a)說:


三藏文義甚為廣博,若恒憶持,令心厭倦,三藏所說要者,唯有十八界、十二處、五蘊。


       說一切有部,以「說一切有」為部名,在其傳誦的契經中,對「一切」、「一切有」、「一切法」之定義,原是說明現實的一切。十二處是一切,一切有的;離了十二處,就沒有什麼可知可說,可修可証的。


    在《阿含經》中提到如實觀,每不出蘊處界三科。最明顯的方法,如《雜阿含經》卷124經」(大正25b)說:「彼一切非我、不異我、不相在,如是平等慧如實觀。」


       又同經卷21570經」(大正2151a )說:「不見色(等)是我,不見色異我,不見我中色、色中我。」這與《中論》卷3所說的是同一方法,如說:


若我是五陰,我即為生滅,若我異五陰,則非五陰相。若無有我者,何得有我所,滅我我所故,名得無我智。


佛陀一再強調眾生見有我者,一切皆於此五蘊見我;連離蘊見我者亦屬於俱生我見、我慢繫著所使然。有情為精神(名)與肉體(色)相依之空相應隨順緣起法;佛陀為了方便說法,從「名色」開演。如詳於眾生之心理作用而說「五蘊法門」;或詳眾生之生理作用而說「六處法門」;或詳於分析眾生之組成元素而說「六界法門」。


       不論是二乘聖者為了滅盡貪嗔痴、一切煩惱而証涅槃,抑是求「深觀、廣行」的菩薩乘者,亦須要深入無我法。要通達無我法,必然要從此蘊處界下手,離此則不能斷我我所的一切煩惱,無我智也就無法生起了。


       其實,在《阿含經》中有很多佛陀教導弟子得無我智的方法,如《雜阿含經》中著名的次第有:


A)、10265經」說:「觀色如聚沫,受如水上泡,想如春時燄,諸行如芭蕉,諸識法如幻,日種姓尊說。」(大正2, 69a 18~20)


B)、232經」說:「若沙門,婆羅門,於色、(等)色集、色滅、色味、色患、色離,如實知,此沙門,婆羅門堪能超越色(等)。」(大正2,7a20~22)


C)、10259經」說:「若比丘未得無間等法,欲求無間等法,精勤思惟;五受陰為病、為癰、為刺、為殺,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。所以者何?是所應處故。若比丘於此五受陰精勤思惟,得須陀洹果證(乃至四果)」《雜阿含經》(大正2, 65b13~17)


D)、卷5110經」說:「我為諸弟子說,諸所有色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內、若外,若麤、若細,若好、若醜,若遠、若近,彼一切如實觀察,非我、非異我、不相在,受想行識亦復如是。彼學必見跡不斷壞,堪任成就,厭離知見,守甘露門,雖非一切悉得究竟,且向涅槃,如是弟子,從我教法,得離疑惑。」(大正2,36c15~22)


E)、379 經」說:「過去、未來色尚無常,況復現在色!多聞聖弟子如是觀察已,不顧過去色,不欣未來色,於現在色厭、離欲、滅寂靜;受想行識亦復如是。」(大正2,20a11~14)


以上所列的經文,僅是較重要的而已,因為佛及弟子在教化眾生時,往往會因眾生根器,或時節因緣,作善巧的施設,引導眾生從現實蘊處界觀察中,獲得如實正觀。如闡陀不喜聞一切諸行空、寂、不可得、愛盡、離欲、涅槃一樣,尊者阿難惟得從另外一個角度來切入,如經說:「如實正觀世間集者,則不生世間無見;如實正觀世間滅,則不生世間有。…如來離於二邊,說於中道:所謂此有故彼有,此生故彼生,謂緣無明有行,乃至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集。所謂此無故彼無,此滅故彼滅,謂無明滅則行滅,乃至生老病死、憂悲惱苦滅。」


       畏無我句者,佛陀時代已有,這原是眾生之根本煩惱(我見、我執)在作祟,沒什麼稀奇的!然而,真正能觀察五蘊,而獲得如實觀者,並不多,因為凡夫於五蘊和合中有我想、人想生起。如《雜阿含經》卷16405經」(大正2108c)佛陀說偈言:「一毛為百分、射一初甚難;觀一一苦蘊非我難亦然。」佛陀在此明白地說出觀一一蘊無我甚難;亦是指示當觀察一一蘊非我。佛陀第一次開示《無我相經》時,即明此深義。


       《中論》的特色,主要闡明一切法都「無自性」,這一切法,其實亦不外乎針對我、我所而出發的。這因為凡夫直覺所覺的,不由思惟分別得來的自性有,使我們不能直覺一切法是因緣和合有的。不是眾緣和合的自性有,必然是獨存的、個體的。就因為凡夫直覺中有這根本錯誤的存在,所以聯想、推論、思惟等,皆含著錯誤,自然會產生種種錯謬的見解。龍樹在《中論》對自性見的破斥,有如偈云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」接著又說:「未曾有一法,不從因緣生,是故一切法,無不是空者。」


       基本上《中論》對於如實觀的方法論,不出這四門不生的觀法,也惟有這樣才能徹底對治凡夫之自性見。能以種種觀法打破無始的自性見,當下即是契証空性義。能契入空性者,是名見法,見法者也就獲得如實的正見,永永遠遠超脫凡夫位,進入清淨的聖人位了。


       不管是佛陀或是《中論》的龍樹,對於教化眾生的方法,同是依於凡夫共同認識的常識境為著力點,進而指出他們的根本錯誤,引導眾生進入聖者的境地。這個過程,即是世俗諦。《中論》卷4有一偈說的很好:「若不依俗諦,不得第一義,不得第一義,則不得涅槃。」(大正3033a


       無我緣起是佛法的特色,在龍樹論來看,「空」也是佛法的特色,甚至以為「空」是更適合於即一切法而示如實相的。但因為學者認識的淺深,就有三種不同的空:如(A)分破空、(B)觀空、(C)本性空,因礙於篇幅,故略而不述。


       《中論》以《阿含經》為對象,所以對觀蘊處界之自性不可得,還是相同的,祇是《阿含經》較偏重於無常、苦、空(非中觀之空)、非我下手:「無常故苦,無常苦故無我」;而《中論》側重於空無自性直接下手,作不生不滅觀。彼此雖在方法上有些差異,但所體悟之性空理,應是無二無別的。《中論》卷3<觀法品>有說:「不一亦不異,不常亦不斷,是名諸世尊,教化甘露味。若佛不出世,佛法已滅盡,諸辟支佛智,從於遠離生。」(大正30, 24a 11~14)此偈說明,不論是有佛無佛,皆可能証入法空性,因為此法是非佛作,亦非餘人作。


       觀「空」的特色,在《大般若經》 已有闡發大乘菩薩觀空的真正目的,如卷452說:「我為學故觀諸法空,不為証故觀諸法空」(大正7279c)。不過,似乎到了龍樹才充分顯示即空即假的緣起如實義,所以才把表詮甚深空理的論書,名為《中論》。


       《中論》的空觀,雖達到的最終目的還是以破我我所見為主,但其証入法性之用心與悲願,與二乘聖者顯著有一大距離,故才有人謂之《中論》是大乘的深觀論!


 


四、不待時節的「如實」觀


 


       一切法性是空的;因為是空的,所以無常──常恒不變易法空,無我──我我所空。法性自空,只因為一切法是緣起的,所以說:「賢聖出世空相應緣起」。依空相應緣起,觀無常、無我而趣入涅槃(觀無常入無願解脫門;觀無我入空解脫門;觀涅槃入無相解脫門),是釋尊立教的心要。能正觀(正見、正思惟、如實觀等)的,是「慧」,是道的主體,更由其他的戒、定等助成。


       佛法能否久住世間,關鍵即在於弟子得如實智而定。一個見到緣起四諦法的人,對三寶與聖戒才有淨信,有了淨信的聖者,方堪稱為住持正法者。然要獲得如實智的慧証,則必須行持正法律了。這如《發智論》卷18(大正261018c)說:


齊何當言正法住?答:若時行法者住。齊何當言正法滅?答:若時行法者滅


繼而《大毘婆沙論》卷183(大正27917c28~ 918a 1)說:


我(佛)之正法,不依牆、壁、柱等而住,但依行法有情相續而住。


佛法的相續不絕,關鍵在於有依法修行的有情,那到底依什麼「法」來行持呢?《法蘊足論》卷2(大正26463b)說:


法隨法行者:謂涅槃名法,八支聖道名隨法。佛弟子眾,於此中行,名法隨法行。


佛法的運行住世,有賴佛弟子的修証,而「行法」的正知見,則在於依涅槃為導向,這就是八支聖道了。因此,要論正法、像法、末法三時觀,倒不如從積極面切入來看此問題,或許會比較實際。這如《大毘婆沙論》卷183(大正27918a )說:


問:何故世尊不決定說法住時分耶?答:欲顯正法隨行法者住久近故;謂行法者若行正行,恒如佛在世時。


其實佛法所提的如實觀,是不待時節的,任何人於任何時候,只要履行八聖道,必然可以証得不共世間的如實智。


       然而我們都知道,依法修行,不一定現生就達到見法的目的,但對於佛法的體悟,絕不等到未來、他方,而要求現在的証驗。所以,佛法的中道行,重視「自知自覺自作証」。如能真實修行,當下即會契悟到佛法的真實性。如《雜阿含經》卷20550經」(大正2143c )說:


世尊現法律,離諸熱惱,非時通達,即於現法,緣自覺悟。


       另,在龍樹的《大智度論》卷22(大正25221c )亦說:


佛法中無受時,隨修八聖道時,便得涅槃。…諸外道法皆待時節;佛法但待因緣具足。


       佛法特別重視如實的証知,是因為有理智、德行的新生命,不是傳統的、他力的宗教信仰所體會得到。關於佛法的體見,不是渺茫、幻想的,但也不是難得的。如《中阿含經》卷2498)<念處經>(大正1584b)說:


彼朝行如是,暮必昇進;暮行如是,朝必昇進。


       這是容易體証的,問題在於學習的人是否能對佛法奉行無踰。


       有情有老病死的現象,是由諸業所感的;諸業是由煩惱所引起的。所以業煩惱滅盡了,即能截斷生死的源流,名之為解脫。「解脫」,不但是未來生死的不起,現實的有情,若能離去繫縛,即能現証寂滅的不生,這也就是解脫。一般說了生死,不是到沒有生死時,才說了脫;而是說一旦體悟空性,不再為煩惱所束縛,現身即可分証解脫。解脫是現實所經驗的;否則,現生不知,一味的寄託在未來,解脫也就太渺茫了!《中論》說的好:「業煩惱滅故,名之為解脫。」


 


五、結論


 


      綜觀以上所討論的,即可明白知道,《中論》的如實觀,是可與《阿含經》相通的。重點都在觀「內外我我所,盡滅無有故」及「業煩惱非實、入空戲論滅」。所以三乘聖人在如實的體証法空性觀點上,是沒有差別的。


      然若約煩惱習氣邊來看的話,後來的論師則對三乘聖者所斷的煩惱內容有不同的詮說,如清辨與月稱即是最顯著的例子。但若回溯《阿含經》,乃至《中論》之本義而言,則可能會較同情月稱之看法,因為他認為三乘聖者都盡斷煩惱與所知二障,有差異的是二乘聖者,習氣未除而已,此習氣之內涵則是不能遍知「世俗諦」中一切差別,可是並不會再招感生死。這與後起的「迴小向大」說,明顯是截然不同的!


      《大智度論》亦說到二乘與菩薩不以「無分別智」來作區別,因為菩薩之特色,在於得無生法忍後的方便道──淨佛國土,度化眾生。《大般若經》說的好,真正入菩薩正性離生的大菩薩,是會依眾生根性來施設三乘教的。菩薩的工作,原是為了引導眾生入(三乘)「無餘涅槃」,解脫無始生死的輪迴。但這些佛法初期的原味,似乎已日愈淺淡了,這真可說是佛法的悲哀吧!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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