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

教理的知識,無礙於學習禪修



 


教理的知識,無礙於學習禪修


 


問:尊者車那(Channa),是在學習了「緣起」之後才證阿羅漢。這又怎麼說?


 


答:有些老師認為,若人不依他們所教的方式來學習「緣起說」,似乎就不可能圓滿「毗婆舍那」修行。這樣的說法,真可說是在滅禪修者的志氣、破壞佛陀的教法。對此,他們是將《蘊相應.車那經》做為其主張的依據。[1]


這部經記述著,佛陀入滅後,尊者車那受到「梵杖」 (brahamadaṇḍa) 的處罰(受「梵杖」時,會被其餘比丘孤立,得不到他們的教導)。後來,他謙遜受教,思惟一切五蘊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)的無常、苦、無我;但是因為我執根深柢固,他無法真正了知「無我」。因為他感到困惑,害怕會發現「我」並不存在,心想著:若不是「我」,會是誰在作業。如此,他陷於我見之中。注釋書如此解釋:


據說,尊者車那雖曾修習毗婆舍那,卻仍未能「把握諸緣」。這「無力的毗婆舍那」,不但未能去除我執,反而在他想到「諸行是空」之時,引生斷見與擔憂,害怕「我將斷滅、消失」。[2]這裡所謂的「無力的毗婆舍那」,指的是「想像式的毗婆舍那」,而非靠著觀照剎那剎那生滅的現象而修得的「真正的毗婆舍那」。


這類「想像式的毗婆舍那」,在注釋書中被稱為「無力的毗婆舍那」。真正的毗婆舍那,是有系統地修習「名色辨別智」、「緣攝受智」等。如果說,毗婆舍那只是較羸弱但仍是真確的,則會稱為「稚弱毗婆舍那」(taruavipassanā),而非「無力的毗婆舍那」(dubbalavipassanā) 若是屬「無力的毗婆舍那」,那麼就萬萬不該說「沒有緣起法的教理知識,就不應禪修」這種話,來令正在緊密觀照名色現象、修習真正毗婆舍那的禪修者感到氣餒。若人說這樣的話,他就是在毀壞「佛陀的教法」(sāsana)


觀照當下生起的身心現象乃至定力增強時,禪修者開始能夠辨別「身」與「心」的差異。然後,逐漸地得以了知現象間的因果關係。例如,「見的心」是「眼」與「色塵」接觸的結果;「聽的心」是「耳」與「聲音」相遇的結果;因為有想走的動機,才有走的動作;若未正念觀照,執著就會生起;因為有執著,所以會想行動來滿足執著;因為善行,所以能享受善果等等。


接下來,禪修者能了知無常、苦、無我。若未先了知因果法則,就不可能了知無常等。所以,〔若實際觀照當下的身心現象〕即使在禪修之前未詳細學過「緣起說」,禪修者也不會像車那尊者那樣,對無我感到困惑。


後來,車那尊者在聽聞阿難尊者所教導的「緣起」,去除了自己的困惑後,證得阿羅漢。所以,就算禪修前需要教理知識,禪修者若是在老師指導下禪修,也能依老師的開示,獲得所需的知識。實際修習的期間,若禪修者有任何的困惑、疑問,都可以請教老師而獲得解決。所以,若禪修者是在老師指導下進行禪修,他完全不需要擔心教理知識是否足夠的問題。如果他仍擔心,不妨就照我所說的去試試看。


我們的結論是,若知道一切身心現象皆是無常、苦、無我的,這樣的教理知識便已足夠。再者,注釋書也說,若聽聞過四聖諦,就已具有所需的教理知識。此外,依據《清淨道論大疏鈔》,若人學過只有因與果存在,就算是已具備了足夠的「緣起」知識。即便之前從未學過,禪修者在開始修習之後,也將能知道:存在的不外乎是受因果法則支配的無常、苦、無我的身心現象;而禪修的目的,就是要了知這些身心現象的本質。其實,若跟隨老師學習,便能夠獲得所需的教理知識。 (摘自《具戒經講記》)


 


 








[1] 《相應部.22相應.90經》(SN 22:90)




[2] Spk II 291-292: Aya kira thero paccaye apariggahetvā vipassanaṃ paṭṭhapesi, sāssa dubbalavipassanā attagāhaṃ pariyādātuṃ asakkuṇantī saṅkhāresu suññato upaṭṭhahantesu “ucchijjissāmi, vinassissāmī”ti ucchedadiṭṭhiyā ceva paritassanāya ca paccayo ahosi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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