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

微觀「阿毘達磨」之意義(上)

微觀「阿毘達磨」之意義(上)


──以《俱舍論》及《大毘婆沙論》為主
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釋開仁


 


一、前言


二、「阿毘達磨」的字源


三、《俱舍論》對「阿毘達磨」的詮釋


四、印順導師對「阿毘達磨」的抉擇


五、結語


 


 


 


一、前言


 


    Abhidharma(巴利語為Abhidhamma),音譯為「阿毘達磨」,義譯為「對法」。在佛教的術語上,屬於重要的術語之一,因為其內在蘊含有世俗與勝義的佛法內容,表達了世尊一代的教法。


    然而,經論中對於Abhidharma的定義,論師間的意見不盡相同。由於筆者對此內容甚感興趣,所以,茲以《俱舍論》、《大毘婆沙論》等及印順導師對「阿毘達磨」的抉擇,來作一番探討。


 


二、「阿毘達磨」的字源


 


    Abhidharma,是陽性詞,是abhidharma的復合詞。簡單說,abhi有「向、對、勝」等之義項,而dharma即三寶中的法,漢譯常譯為「對法、勝法、向法」的意思;當然也有將之譯為三藏中之「論(藏)」。[1]


    在慧琳的《一切經音義》中,記載了玄應對Abhidharma一詞所作的解釋,如卷67(大正54749a)說:


 


阿毘曇(或言阿毗達磨,或云阿鼻達磨,皆梵言轉也。此譯云勝法,或言無比法,以詮慧故也;或云向法,以因向果;或名對法,以智對境也。)


 


    在上述的引文中,玄應取舊譯「阿毘曇」為Abhidharma的翻譯,其中當然也含括直接從梵語轉譯的音譯詞:「阿毗達磨」或「阿鼻達磨」。從內容上來說,玄應歸納三個意義:第一、以詮慧的角度,其有勝法、無比法的意義;第二、以因向果的角度,其有向法的意思;第三、以智對境的角度,其有對法的涵養。從上面字源的剖析得知,漢譯的「對法、勝法、向法」三個義項,玄應作了合理的詮釋。


 


三、《俱舍論》對「阿毘達磨」的詮釋


 


    世親(Vasubandhu)造.玄奘譯的《俱舍論》中,對於Abhidharma又作何解釋呢?為了清楚此論的深義,茲將婆藪盤豆(世親的舊譯[2])造.真諦譯的《俱舍釋論》及眾賢造.玄奘譯《顯宗論》作一對照,筆者分為兩段來作詮釋──前者為勝義阿毘達磨,後者為世俗阿毘達磨及總結


 


【第一段】













《俱舍論》



何謂對法?淨慧隨行名對法,及能得此諸慧論


論曰。「慧」謂擇法。「淨」謂無漏。淨慧眷屬名曰「隨行」。


如是總說無漏五蘊名為「對法」。此則勝義阿毘達磨。[3]



《俱舍釋論》



何法名阿毘達磨?偈曰:淨智助伴名對法


釋曰。「智」謂擇法。「淨」謂無垢,即無流智。「助伴」謂因緣資糧。若爾則說無流(漏)五陰名阿毘達磨。此即真實阿毘達磨。[4]



《顯宗論》



何謂對法?


淨慧隨行名對法,及能得此諸慧論。


論曰。「淨」謂無漏。「慧」謂擇法。此即總攝無漏慧根。


(問)何緣得知唯無漏慧名為對法?


(答)以佛世尊恣天帝等所請問故。如契經說。我有甚深阿毘達磨及毘柰耶。恣汝請問。是許天帝請問聖道及此聖道所證果義。恣伐蹉類契經亦爾。


(問)復以何緣唯無漏慧名為對法?


(答)由此現觀諸法相已不重迷故。


(問)豈不現觀非唯慧能。是則對法應非唯慧?


(答)


1、正覺諦理說名現觀。故現觀用唯慧非餘。


2、又現觀中慧為最勝。具三能故獨稱對法。然此對法非不待餘。故慧隨行亦名對法。


即慧眷屬名曰「隨行」。


(問)眷屬者何?


(答)謂慧隨轉色受想等諸心所法,生等及心。如是總說無漏五蘊名為對法。此則勝義阿毘達磨。[5]



 


  世親在《俱舍論》詮釋「對法」時,造頌云「淨慧隨行名對法,及能得此諸慧論」,以筆者所分的兩段來看,第一段釋前半頌,第二段釋後半頌。前半頌分析為:「淨」謂無漏,「慧」謂擇法,「隨行」謂淨慧眷屬。而總說無漏的五蘊即名為「對法」,並言此乃「勝義阿毘達磨」。而《俱舍釋論》則譯「慧」為「智」,「隨行」為「助伴」,並稱之為「真實阿毘達磨」。從定義上來說,二者同出一作者,其間當然不會有差異的,但因譯者不同,所以在術語的選用則有些微不同。也由此得知,除了無漏法外,簡擇[6]法和隨順無漏慧的加行資糧,同樣為對法的內容。回應前一節玄應的第三個義項的對法,即可明了此乃「以智對境」的角度而言阿毘達磨。


    另外,從《顯宗論》對外人的四問四答獲知,說「唯無漏慧名為對法」的理由,主要是因為世尊在契經對天帝解說了聖道與聖道所證果之意義,這就是所謂的甚深阿毘達磨及毘柰耶。這樣的無漏慧就是對現觀諸法的證淨,然而這種現觀還是要從慧隨行或因緣資糧而來,所以,此亦同名為對法。而眾賢更補充說明慧的眷屬即是「慧隨轉色、受、想等諸心所法,生等及心」。


 


【第二段】













《俱舍論》



若說世俗阿毘達磨即能得此諸慧及論


「慧」謂得此有漏修慧思聞生得慧及隨行。


「論」謂傳生無漏慧教。此諸慧論是彼資糧故亦得名阿毘達磨。


釋此名者,能持自相故名為法。若勝義法唯是涅槃。若法、相法通四聖諦,此能對向或能對觀。故稱對法。[7]



《俱舍釋論》



若說假名阿毘達磨。偈曰:能得此法諸智、論。


釋曰。即是有流思慧聞慧生得慧及助伴。


「論」謂能傳生無流智。是無流智資糧故。亦名阿毘達磨。


(問)因何義立此名?


(答)


1、能持自體相故稱達磨。


2、或一切法中真實法涅槃為相故稱達磨。


此智對諸法。於法現前故。稱阿毘達磨。[8]



《顯宗論》



若說世俗阿毘達磨。即能得此諸慧、諸論。此謂前所得無漏慧根。「諸慧」謂能得世間三慧,即是世間殊勝修慧思慧聞慧及彼隨行。依所得近遠說三慧次第。非離如是慧及隨行無漏慧根可能證得。是能得此勝方便故。同無漏慧受對法名。如慈方便亦名慈等。


「論」謂能得。此《發智》等諸論是無漏慧勝資糧故。亦名對法。如業異熟漏等資糧亦名業等。前諸慧言亦攝生得。唯生得慧能正誦持對法論故。亦名對法。[9]



 


對應「勝義阿毘達磨」,也就有「世俗阿毘達磨」,而從文脈上來看,第二段屬於後半頌(「及能得此諸慧論」)的解說。其實,關鍵但在於「慧」與「論」二字,論說慧就是獲得有漏的修慧、思慧、聞慧、生得慧,以及慧的眷屬(加行)。而所謂「論」,即指「傳生無漏慧教(的教法,又名論藏[10])」。這些「慧」與「論」由於是無漏的資糧,因此亦攝名為對法,或阿毘達磨。在此,真諦譯世俗為假名,其他的定義,大同小異。眾賢所說亦同。


    末後總結云:能持自相的緣故,所以名之為法。勝義之法,當然也就是最上的涅槃了。假如說能夠「以智對境(四聖諦)」,達到於法現觀,那就是真正的對法,或阿毘達磨了。順道一提,眾賢在解說此段時,特別指出所謂的「論(藏)」即指《發智》等諸論,明顯的表示忠於說一切有部的思想系統。


    對於《俱舍論》的第二段說法,比其更早的《大毘婆沙論》已有說到:


 


雖此等經中隨別意趣作種種異說。然阿毘達磨勝義自性唯無漏慧根。


1即由此故發起世間修所成慧。謂煖頂忍世第一法。以能別觀四聖諦故。亦得名為阿毘達磨。


2又由此故發起殊勝思所成慧。謂不淨觀持息念等。以能別總觀諸蘊故。亦得名為阿毘達磨。


3又由此故發起殊勝聞所成慧。分別諸法自相共相建立諸法自相共相。害實物愚及所緣愚。以於諸法不增減故。亦得名為阿毘達磨。


4又由此故發起殊勝生處得慧。以於三藏十二分教能受能持思量觀察不謬轉故。亦得名為阿毘達磨。


復由如是資糧攝持無漏慧根轉得明盛。是故亦名阿毘達磨。[11]


 


    「於三藏十二分教,能受能持,思量觀察不謬」的,是殊勝的生處得慧(由此而成的,才是聞所成慧),所以論書也是阿毘達磨的「資具」,如說:「此論亦爾,阿毘達磨具故,亦名阿毘達磨。[12]這樣,由論書(教)而起有漏慧──生、聞、思、修所成慧;由修所成慧而引發無漏慧。現證無漏慧,是勝義阿毘達磨;有漏慧與論書,是世俗阿毘達磨。從著手修學來說,阿毘達磨論書的重要性,充分的顯示出來。這應是阿毘達磨論書發達的主要理由。[13]


 








[1]梵和102




[2] 《翻譯名義序》:婆藪(蘇后)盤豆。西域記云。伐蘇畔度唐言世親。舊曰婆藪盤豆。(大正541066a)




[3] 《俱舍論》卷1〈分別界品第一〉,大正291b




[4] 《俱舍釋論》卷1〈釋論中分別界品第一〉,大正29162a




[5] 《顯宗論》卷1〈序品第一〉,大正29779a-b




[6]擇法覺支(支就是分):擇是簡擇、抉擇,為觀慧的別名;法是智慧簡擇的正法。(<<寶積經講記>>p.165)




[7] 《俱舍論》卷1〈分別界品第一〉,大正291b




[8] 《俱舍釋論》卷1〈釋論中分別界品第一〉,大正29162a




[9] 《顯宗論》卷1〈序品第一〉,大正29779b




[10]<<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>>p.33阿毘達磨,舊譯為阿毘曇,或簡稱毘曇。譯義為大法,無比法,對法等。在佛法的開展中,阿毘達磨成為論藏的通稱。在論書中,這是數量最多,最值得重視的。




[11] 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一(大正二七‧三中)。




[12] 『大毘婆沙論』卷一(大正二七‧四上)。




[13]<<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>>p.36更說:論書,有漏慧,無漏慧──三類阿毘達磨,與大乘的三種般若──文字般若,觀照般若,實相般若,意義完全相合,只是名稱的不同而已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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