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

我對「宗教師」的一點認知之讀後心得

我想一個人在做某件事情的時候總是有他的動機,修學佛法亦不例外。佛法雖有八萬法聚,但它的宗旨總不出四個範疇,即世界、為人生善、對治、第一義悉檀等,其中第一義即是佛法的最高真理,此為證方知;然而其它三類雖有不同的範疇及屬性,但其目的都是為了引人入第一義中,所以前三者是入第一義的方便。因此「沙門著教化」是不知何為修學的真目的。若說為了令法久住或廣度眾生,充其量這也只不過是好為人師的愛慢煩惱在作祟罷了!如真為令法久住或廣度眾生,是必須如說修行。如《遺教經》說:「自今已後,我諸弟子展轉行之,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。」有對法的實踐者與體證者才能令法久住或廣度眾生,而這些都是必須自己躬身行之的,不可光說不練。如總持一切經的阿難亦這麼說:「我從如來受持八萬法聚,初無是心:『我受此法,為教語他。』諸賢!但欲自御自息,自般涅槃故。」這豈不是修學佛法的最佳寫照嗎?


然而雖這麼說並非就是獨善其身而不 須說法 教授眾生了。如獨善其身的大迦葉尊者,佛還是要他說法教授眾生,如經中說:「佛告迦葉!汝當教授、教誡諸比丘,為諸比丘說法教誡、教授。所以者何?我常為諸比丘說法教誡、教授,汝亦應爾。」說法教授眾生是佛之常法,只不過須清楚知道應以何心來說法教授眾生,此則如佛回答天子之所說:「一切眾生類,悉共相纏縛;其有智慧者,孰能不愍傷。善逝哀愍故, 常 教授眾生;哀愍眾生者,是法之所應。」所以教授眾生是因憐愍眾生的苦,不忍他們不知法而繼續被煩惱所纏縛,而不是為了好為人師而著法教化。


圓融寫於般若精舍2010/3/31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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