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0月2日 星期二

四攝法之「利行」意義



 


四攝法之「利行」意義


 


 


利行:


對他說的,要他做的,要能適合實情,使他得利益,於佛法中增長功德。所以凡是不合需要,不是他所希望,不是他所能作的,雖是善法善事,也常會使他離心。


-----印順導師《成佛之道》(增注本),p.274


 


 


利益亦有二種:


一者、今世利、後世利,為說法以法治生,勤修利事。


二者、未信教令信,破戒令持戒、寡識令多聞、不好施者令布施、癡者教智慧,如是等以善法利益眾生。


-----《大智度論》卷66(大正25526c27 -527a 11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