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6月21日 星期二

為什麼「念佛有功德」?



 


 


為什麼「念佛有功德」?


 


釋開仁 整理.2011/6/22


 


一、什麼是「念佛」?


 


念佛,表示以佛陀或如來為隨念、專念、或憶念的對象所成立的一套修學法要。其中的「隨念」(anu-smR)一詞,由接頭詞anu加上動詞字根√smR而形成。


  接頭詞anu的意思是「隨後」(after)或「重複」(repeated)。


1、若做「隨後」,含有緊盯在所緣對象之後而不使丟失之意。


2、若做「重複」,意指重複去運用念頭,或把念頭重複運用在同一對象,而這樣持續運用的結果,其念頭即非普普通通或完全無法掌控的念頭,而是可掌控到相當程度且因而具有一定的專注力的念頭──基於這樣的念頭,才是可用的念頭,而往後在精神上或宗教上的修為,方能產生一定的效應或功德。


至於動詞字根√smR,包含二類的意思:


1、憶念、記憶(to remember)、記在心上(to bear in mind)、回憶(to recollect);


2、專念(to be mindful of)。


在念佛的場合,動詞字根√smR較傾向於專念,亦即將念頭專注地擺在特定的對象上,並且持續一段時間而達到近乎禪定的狀態(mindfulness; continuous attentiveness)。若由念佛進而修到禪定上的「等持」(或譯為三摩地或三昧;samAdhi),則一般稱為「念佛三昧」(buddha-anusmRti-samAdhi)。[1]


 


    佛或如來,為何值得眾生繫念於心?原因是稱為兩足尊或福慧圓滿的佛,有三德的圓滿,是清淨的所緣。(若約大乘法而言,佛還有無量度生之願)


 


1古代聖者以三德來讚佛


1智德


佛的智慧,究竟圓滿,不但覺了一切法的本性,也覺察一切法的特性,形態,作用,關係等;覺了現在,也覺了過去,未來。從種種方面,覺了一切法的種種相,所以佛名一切種智。佛的智慧圓滿,所以不但自己解脫,也能以無量的方便善巧(智慧的妙用)來解脫眾生。


2恩德


佛陀救苦的大悲心,遍為一切世界,一切眾生,一切苦難而發心。悲心的深切,徹骨徹髓,真是無所不用其極。因位菩薩,如觀音,地藏等,已經是大悲大願到了不得,何況佛果呢!


3斷德


如來斷盡一切煩惱──理障,事障,甚至無有絲毫「餘習」。…唯有佛,才能將煩惱與餘習完全斷盡,這才是最清淨,最聖潔!


我們歸信佛,不是迷信,也不是為了與佛有什麼同族等關係。佛教徒是,誰能圓滿一切功德,我們就歸敬誰。真能究竟圓滿一切功德的,唯有佛,所以我們要歸依他,不歸依外道的天神。


 


2佛佛平等


1智德,恩德,斷德──三德,一切佛都是平等的,都是究竟圓滿的。不能說甲佛願力大,乙佛願力小;或者說乙佛智慧高,神力大,丙佛要小些。因為如佛與佛之間,有大小、多少的差別,便有不圓滿的,不圓滿的就不能稱為佛。所以『佛佛道同』,『佛佛平等』。


2但從經典看來,佛的色身有大小,壽命有長短,國土有淨穢,弟子有多少,正法住世也不一致。要知道,這是佛的方便示現,為了適應眾生的根機,才有這種種差別。並非佛的真實功德不同,切勿妄生分別![2]


 


    由此觀之,專注的念佛,對凡夫而言,是由外(信敬佛的實德能)轉向內(專念讓心達至等持)的修行方法。這當中為什麼說有「功德」呢?


 


二、什麼是「功德」?


 


    在巴利語當中有兩個語詞,但在中譯都翻成「功德」。實際上,它們是有些不同意義的:


 


第一、Puñña


【中譯】:福,善,功德,功績,正義。


於此問題較有關係的義項如下:


Puññakamma福業(有功德的行動)


puññakata(=katapuñña):作福。


Puññakiriyā好行動,福業。


Puññakkhandha福蘊(大量的功績)


Puññapekkha希望有功德的。


Puññaphala福報,福果。


puññabhisakhāra:福行、善行。[3]


 


    一般我們說的「功德無量」,就是這個Puñña。它實際的意義,是福或樂的同義語,如《增支部》說:


諸比丘!你們不要怕諸福,這是樂的同義語,這即是諸福。[4]


福︰這句話,是樂的、令人喜愛的果報的同義語。[5]


    因此,當我們知道所行之法是福業(或有功德的行動),如「念佛」,對象是清淨的對象,內心也保持於善法中,這種行動的造作,就有功德可言。它會引導我們感得未來的樂果──令人喜愛的果報


    從筆者上述對Puñña所選擇的義項來看,理應可以有次第的順序,如說:


1、希望有功德的。作福。


2、福業(有功德的行動)。好行動,福業。福行、善行。


3、福蘊(大量的功績)。福報,福果。


    我們希望有功德,那就要發心作福。這造福的動作就是有功德的行動,可稱為福業,這相對於罪行而言,它是屬於好、善、福的行動。當我們身口意三業的福業累積到一定的數量時,稱之為福蘊(蘊就是集聚意),就是大量的功績匯集,只要因緣成熟,這股強大的福蘊必然會感得福樂的果報。


 


    另外,在契經也經常會看到「五欲功德」的形容詞,它實來自:


第二gua


與此相關的義項有:


第一、、功德。


第二、種類。pañca kāma-gua 五種欲、五妙欲。[6]


 


    由此看來,「五欲功德」在巴利語只是五種欲或五妙欲的意思,並無Puñña之福、善、樂的意義。


 


三、念佛真有功德嗎?


 


    有了上述的基礎,再來談念佛真有功德,就比較吻合道理了。


    《俱舍論》有七十五法,其中心所法之中,屬於「大善地法」的有十項:「信、勤、捨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不害、輕安、不放逸」。[7]換言之,假如我們的心繫念或專念於念佛(不管是稱名念佛或觀想念佛),此時所生起的心所法,如:


「信」:令心澄淨,深信如來的三德圓滿。


「勤」與「不放逸」:此二相當,前者令心勇悍。後者修諸善法、離諸不善法,於善專注或言能守護心。合說則為精進履行善法,禁止惡法萌生,完全將心投之如來功德。


「輕安」:心堪任性。由於繫心一處,久而久之,身與心皆會發生輕安,由之更生不放逸之心。


    這簡單的舉例易了淺白,言下之意,專注的念佛可讓內心的善心所牽絆共生,法法相潤相滋,這就是一般所謂的善意業了。當然,這樣的善業,就是福行,可感得當前或未來的樂果。這難道不就說明念佛真有功德嗎?


 


四、念佛的功德,迴向給人有用嗎?


 


    迴向是迴轉趣向,將自己所有念佛等功德,轉向於某一目標。〈普賢行願品〉說:「迴向眾生及佛道」。[8]一切功德,迴向給眾生,與眾生同成佛道。


自己所作的功德,能轉給別人嗎?《大智度論》說:「是福德不可得與一切眾生,而(福德的)果報可與。……若福德可以與人者,諸佛從初發心所集功德,盡可與人,然後更作。」![9]自己所作的功德,是不能迴向給眾生的。但自己功德所得的福報,菩薩可以用來利益眾生,引導眾生同成佛道。這樣的迴向說,才沒有違反「自作自受」的因果律。[10]


     筆者認為,所謂「自作自受」的因果律即如《增壹阿含經》中的譬喻:「如酥瓶在水中壞,是時瓦石便沉在下,酥便浮在上。此亦如是,諸惡不善之法便在於下,諸善之法便浮在上。[11]


所以,能給別人的是透遇自己努力修行之後所得來的果報,此果報是有實質上的作用。由此得知,我們是無法替人造善業,或消惡業。


 


最近對於功德迴向有了另一種看法,比如說,對於往生過世的人,我們做功德、誦經迴向給他,他是否能得到?答案是可以的,只不過須審合他生前有無善事而說他得多或得少。


如沒有做善只做惡那麼他得的功德就很少,如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說:「命終人七分獲一」。[12]


但如果他生前做了很多利益別人的善事,那麼他就能夠得到很多,如《增壹阿含經》中說:「世尊告曰:使大王當延壽無窮,以法治化,莫以非法。諸有以法化者,皆生天上善處,正使命終之後,名稱不朽。世人所傳云:『昔有國王以法治化,未曾有枉。』設有人民住此王境界,歎王功德,思憶不忘者,王身在天上,增六事功德。云何為六?一者天壽,二者天色,三者天樂,四者天神足,五者天豪,六者天光。是故,大王!當以法治,莫以非法。我今日身中有此功德,應受人恭敬禮拜。[13]因為這個國王做了很多讓人讚嘆、思憶不忘的善事,所以當大家感恩他所做的善事的時候,此國王就會增加他自身的功德。


所以,迴向給往生的人,他於功德的得多得少還是要從他自己生前的做多做少而論。這樣也比較符合因果關係。


唯有無私、無我的奉獻才是得到最多利益的人,這或許也是為什麼菩薩能從利他中完成自利的理由吧!(※此問題的解答,取自圓融法師的整理。)


 


五、小結


 


    綜合上述所言,「念佛」是清淨並擁有實德能的所緣(對象),專念一心的「念佛」,念者由於專注與重複的投入,一定會將大善地法(心所法)牽絆而起,加上對三寶虔誠與所願有情之悲願,這類福業,對自或對他,確實會感得快樂的果報的──迴向的實質意義,請問自己常念佛,或幫人助念,還需要猶豫什麼嗎?


 








[1] 參考:蔡耀明教授著「《大般若經》的佛隨念」一文,並稍作調整之。




[2] 引述:印順導師《成佛之道》「第一章、皈敬三寶」之說明。




[3] 電子版《巴漢詞典》。




[4] A.7.58./IV,89.Mā bhikkhave puññāna bhāyittha, sukhass’eta bhikkhave adhivacana, yad ida puññānan ti.




[5] A.7.59./CS:pg.3.182.puññānīti yadida vacana, eta sukhassa iṭṭhassa vipākassa adhivacana nāma.




[6] 電子版《漢譯パーリ語辭典》。




[7] 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42 分別根品〉(CBETA, T29, no. 1558, p. 19, a26-b28)




[8] 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卷40〈入不思議解脫境界普賢行願品〉(CBETA, T10, no. 293, p. 847, a25-26)




[9] 《大智度論》卷6139 隨喜迴向品〉:「「共一切眾生」者,是福德,不可得與一切眾生,而果報可與。菩薩既得福德果報——衣服、飲食等世間樂具,以利益眾生。菩薩以福德清淨身、口,人所信受;為眾生說法,令得十善道、四禪等,與作後世利益。末後成佛,得福德果報,身有三十二相、八十種隨形好、無量光明,觀者無厭;無量清淨,梵音柔和,無礙解脫等諸佛法,於三事示現,度無量阿僧祇眾生。般涅槃後,碎身舍利,與人供養,久後皆令得道。是果報可與一切眾生,以果中說因故,言「福德與眾生共」。若福德可以與人者,諸佛從初發心所集福德,盡可與人,然後更作。善法體不可與人,今直以無畏、無惱施與眾生用。(CBETA, T25, no. 1509, p. 487, c28-p. 488, a13)


圓融法師按:《大智度論》中的意思是:福德(善的業因)是不可以給與他人的,而福德所感得的果報(如錢財、食物),是可以與人分享的。如果說自己所作的善因可以給人,那佛菩薩從最初發菩提心的那一刻起,及至最後成佛,這之中所累積的福德善因盡可全部給我們,但實際上這是行不通的,否則慈悲的佛菩薩早就給我們了,何必讓我們受那麼多的苦呢?




[10] 印順導師《印度佛教思想史》(p.112-113)




[11] 《增壹阿含經》卷3541 莫畏品〉(CBETA, T02, no. 125, p. 744, a18-21)




[12] 《地藏菩薩本願經》卷27 利益存亡品〉(CBETA, T13, no. 412, p. 784, b25)




[13] 《增壹阿含經》卷3238 力品〉(CBETA, T02, no. 125, p. 724, c29-p. 725, a9)


1 則留言:

  1. <p>感恩 師父</p>
    <p>受益良多</p>
    <p>^_^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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