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斷煩惱的凡夫,應該如龍樹所說的來作意學習
圓融2012/12/1
曾經聽過一位法師說過:在未證得空性之前不該有捨身支節的這種布施,連器官捐贈也不可以。因為會因為在摘取時而生氣瞋恨心而墮於惡趣!
但當時的我就很不以為意了,覺得修學佛法到了死後連捐贈都不行,那佛法到底帶給了我們什麼呢?
之後在讀龍樹菩薩所著的《十住毗婆沙論》時,發現了論中有教導尚未斷煩惱的凡夫應該怎樣的來作意學習!
論中這樣說到:
問曰:若菩薩於施者淨及共淨 ,應勤行此二施。慳為施者垢,亦是施大垢,若菩薩未離欲,未能斷慳,云何能行此二 淨施?
答曰:若物能起慳,則不畜此物。
菩薩若於有命、無命物,知生慳心者,則不畜此物,是故有所施,皆無悋惜。
問曰:外物可不畜,身當云何?
答曰:常為利眾生,解身如藥樹。
為利益眾生故,信解身如藥樹。如藥樹眾生有用,根、莖、枝、葉、華、實等,各得差 病,隨意而取,無有遮護。菩薩亦如是,為利眾生故,能自捨身。作是念:「若眾生取我頭、目、手、足、肢 、節、脊、腹、髀 、膊 、耳、鼻、齒、舌、血、肉、骨、髓等,隨其所須,皆能與之,或舉身盡施。」如是降伏其心,修集善根,為方便所護,行檀波羅蜜。
上面的意思是這樣的,如果對於清淨的布施,菩薩還沒有離欲、還不能斷除對於物欲的慳貪,那怎麼能行清淨的布施呢?
龍樹菩薩回答說:如果有東西能夠讓我們生起慳貪,那不管這個東西是有生命的或者沒有生命的我們都不應該去畜積它。
但別人又接著問:身以外的東西我可以不畜積,但對於自身我若貪著它那應該怎麼辦呢?
龍樹菩薩這時就教導我們:為了利益一切的眾生,我們應該這樣的思惟:把身當成是一棵藥樹,這藥樹如果對眾生有用,那就隨眾生所須而取用!所以菩薩也是這樣,為了利益眾生常常這樣的思惟:我們的身如果對眾生有用、有須要的,那就布施給他。把我們的身當成是藥樹,這樣就能降伏我們對於自身的貪愛,不起慳貪的煩惱,還能修集善根福德資糧!
所以我們如果能常這樣的思惟,到了我們死後把器官捐贈出去,也就不會因為慳貪身体而生起瞋恨,使我們墮入惡趣了,反而能讓我們累積善法功德也!這樣於已不損,於他增益,何樂而不為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