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

直趨圓滿三善根的人菩薩行(之五)




 


 


直趨圓滿三善根的人菩薩行(之五)


釋開仁


 


五、三善根與大乘三心的多樣性詮釋


    討論到現在,應該可明白導師《佛法概論》第八章「無貪即三昧」,與第十九章「無貪即菩提願」之意義了,雖然從《佛法概論》導師的敘述中可瞭解大乘的三昧,與聲聞者是有些差異的,而且以菩薩的菩提願來取代三昧的地位,並圓滿無貪善根。這樣當然兼顧到三毒永盡的善根,同時也會通了大乘三心的極致。


    若是按導師在《佛法概論》之說明來為標準的話,那《成佛之道》「不貪欲而成無量三摩地」的解釋,自是亦採取同樣的標準才對。結果可以整理如下:




    不過,筆者覺得或許導師的意思不盡然如此,不管是《佛法概論》或是《成佛之道》所提到的「無貪即三昧」,這三昧的涵義,還是定學,所以菩薩法中才有禪波羅蜜,以及空三昧、慈心三昧等之特質的。誠如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1說:


問曰:聲聞、辟支佛、佛,俱到彼岸,於解脫中有差別不?答曰:是事應當分別,於諸煩惱得解脫是中無差別。因是解脫入無餘涅槃,是中亦無差別,無有相故。但諸佛甚深禪定障解脫、一切法障解脫。於諸聲聞、辟支佛,有差別非說所盡,亦不可以譬喻為比。[1]


    據此可明白唯有圓滿三善根的佛,才真正做得到「諸煩惱障解脫、甚深禪定障解脫、一切法障解脫──無礙解脫」的境地。[2]換句話說,「無貪即三昧」實也是對禪定障解脫的要項說明,或許不必然要與菩提願來合論之。如導師在《華雨香雲》的「淨業頌」說到:「貪淨三昧水,瞋淨悲願風,癡淨般若火,性地本來淨。[3]


其次,上述曾引《佛法概論》第八章所說的三善根,此乃分辨二乘忽略情感面的離瞋,對眾生沒有發揮淋漓盡致的悲懷,所以在離瞋善根的功德上,不如佛果的圓滿。另外,筆者亦發現導師晚期常提及「觀空不證空」之初期大乘菩薩觀,其說法則明示菩薩必須擁有「般若、悲願、三昧」為特質。藉此,筆者從「悲、願」二字,推論導師也極有可能將此「大願:上求佛道」、「大悲:下化有情」,來顯示大乘離瞋善根的特色,彰顯二乘無法圓滿的殊勝功德。


    當然,要完全兼顧上述所有的情況,或許可綜合會通為一個藍圖,以供參考:(舉空三昧為例)




六、結語


 


    《阿含》形容涅槃就是三毒永盡而言,在根境識和合的觸境過程中,如何把握正念正知來令如理作意的三善根生起,成了修行的關鍵所在。所以,從導師的《成佛之道》,清楚可看出三善根內容的安排,三階淺深明白,一目了然地辨別出大小乘修行者的心態與程度,讓學者緊扣遠離三毒為方向,隨願趨向自心好樂的菩提大道。


關於《佛法概論》第八章所說的「無癡即般若,無瞋即大(慈)悲,無貪即三昧」,與《佛法概論》第十九章的「菩提願=無貪,大悲心=無瞋,性空見=無癡」,兩組當中,唯無貪出現差異,然就導師所詮釋的內容來看,是以菩薩的菩提願來取代三昧的地位,並圓滿無貪善根。當然,這並非說菩薩就不需要定心,而實是以勇求大菩提的願欲為動力(擁有大悲與般若的護持),以此會通三昧的內涵,而說為「無貪為心性明淨而不受染著,解脫自在,才是大定的極致」──來支持菩薩所蘊涵的定心。


然而,因筆者參考了導師的其他著作,留意到幾項因素,諸如:


一、二乘忽略情感面的離瞋。


二、般若、悲願、三昧,乃觀空不證空的初期大乘菩薩特質。


三、佛多修空住;修慈心三昧是菩薩的本願。


四、唯佛「甚深禪定障解脫、一切法障解脫」。


因此,認為不必然要用菩提願來取代三昧的地位,維持大乘圓滿定障解脫的功德。


從此篇的整理獲悉,三善根的開展,可以圓成至高無上的佛果,提倡人間佛教的印順導師,架構由人直趨佛道的人菩薩行,以十善為直入的方便,其中,又緊扣三善根的開展,讓學人不離盡三毒為方向,並同步開發大乘三心之極致!(圓滿)



 







[1] 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11 序品〉(大正2620b9-15)




[2] 《十住毘婆沙論》卷1123 四十不共法中善知不定品〉(大正2683a24-b3)




[3] 印順導師《華雨香雲》(p.397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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