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與樂皆由自已而定
圓融
有一次世尊遠遠的看見一棵大樹起火燃燒,他就藉此而尋問弟子們:「你們寧願自己的身體被火燃燒,還是寧願與美貌的女子共同往來應酬呢?」
弟子們回答說:「寧願與美貌的女子共同往來應酬,也不願身體被火燃燒,因為這火實在太毒熱了,會使我們斷失生命受苦無量。」
但世尊跟他們說:「不持戒不修善法的這些人,他們最好是寧願身體被火燃燒,也不要與美貌的女子共同往來應酬。這是為什麼呢?因為被火燃燒的痛苦,不會比他與美貌女子共同往來應酬所犯下的罪,而入地獄所受的苦還要來得苦。」意即被火燒雖然苦,但地獄的苦卻是無可言喻的苦!有過之而無不及的。
最後世尊跟弟子說:像我今天觀察無戒不修善的人,他們死後所去的地方,若我說出來而使這些無戒不修善的人聽到的話,他們的身體將會憔悴,然後熱血從面孔流出而死亡。因為無戒不修善的人,是不會去觀察他所感得的果是因什麼業而來,亦不觀察現今所造的業會在未來成怎樣的果;因此他也不會去考慮他這麼做,會使他的生命受到怎樣的苦痛。所以,最後將感得往生三惡道中。這都是他自己造作惡行而感得的苦果。
反之,若是持戒修善行的人,他們若知道他們死後所趨向的地方,就算現在身體中毒,或為刀所傷而斷命根,他們也不會有所怖畏。因為他們捨此身之後,將受天上的福報。而如此感得往生善處的原因,皆是由他們造作善行所得的樂果。(摘譯自《增壹阿含經》卷25〈33 五王品〉(大正2,689a4-c3))
佛法所教導我們的即是如是因如是果,能肯切地實踐這一理論,即是在修學佛法,不然即使學的再久,也並非是佛法!願所有行者能踏實的解了佛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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